为全力做好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、净化交通环境,有效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。连日来,惠来交警大队全警出动,开启地毯式清理“僵尸车”模式,持续清理辖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的已达报废标准、违法违规车辆,消除道路“顽疾”。
僵尸车”长期占道、占位停放,不但影响市容市貌,占用公共停车资源、影响公共道路正常通行,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为切实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,集中治理违停车辆占道、占位、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,优化道路交通环境,惠来交警大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为契机,以整治交通问题“顽瘴痼疾”为抓手,通过建立“僵尸车”常态管理工作机制,全面加强辖区内巡查,逐条道路、逐个点位进行彻底排查清理。对长期占道、占位停放的“僵尸车”坚决依法清理。
接下来,交警将进一步加强“僵尸车”和占用公共道路资源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力度,消除道路“顽疾”,做到“还路于民”。让市民养成文明驾驶、文明停车、文明经商的好习惯,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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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一百零七条,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、第九十五条、第九十六条、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,驾驶人或者所有人、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,没有补办相应手续,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,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,所得价款上缴国库;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;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;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,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via:惠来交警